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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2014招聘方案

来源:山西人事考试网 2014-3-18 10:52:16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吸引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优秀紧缺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有效改善我院教师队伍学缘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和《关于省教育厅管理高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提前招聘优秀、紧缺人才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3]15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积极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探索、完善教师队伍补充和公开招聘新机制,为我省教育事业科学、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为全省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及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5.2013届未就业毕业生和2014年应届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教师岗位,招聘计划1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资格条件见《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提前到部分院校、科研院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计划》(附件1)。

  五、招聘时间

  截止到2014年3月31日

  六、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批准后,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本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取我院赴省外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所需证件:简历一份,身份证、学历证(本科、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主要代表作原件和复印件等各一份。未毕业研究生须持学校证明。

  报名时间:在我院赴省外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招聘时提前通知。

  (2)报名时填写并提交《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贴好照片)。另交同底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

  学院招聘领导组组织招聘工作人员赴省外相关院校、科研院所进行现场招聘时进行资格审核。

  4.招聘测试

  招聘考试分初试与复试,分别在省外相关院校、科研院所或本校进行。初试采取考核、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复试采取试讲或答辩的方式,进一步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如报名比例达3:1的岗位需组织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如岗位报名比例不达3:1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行复试。对于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可采取面试与考核的办法。

 学院根据学科情况成立若干招聘专家组,每个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50%”。

  初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5.考核、体检

  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

  体检按《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

  体检、考核等不合格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一律不再递补。经学院招聘领导组审定拟聘用人员后,网上公示并通知本人。

  6.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和本校网站公示。

  7.拟聘人员到岗实习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者,由学院通知本人到岗实习,时间为2个月。

  8.办理聘用手续

  试用期满,对试用合格且各种证件齐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证件不齐全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2.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安排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并切实做好招聘环节中的保密工作。

  3.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统一在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及省教育厅领导下进行,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和层层把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纪检监察部门、人事处、教学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组织报名、考试等工作。

  九、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马道坡街57号,山西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电话:0351-4670002

  联系人:樊老师 姚老师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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